| 首页 > 资讯 > 导游 > 新文本合同可能抬高报价,导游强迫购物将付违约金 |
新文本合同可能抬高报价,导游强迫购物将付违约金
|
来源:
中安在线 2008-9-6 点击: 139 字体: 小 中 大 共有评论
0
条 [ 点击查看]
|
如果在行程之外,导游带游客强行购物,一经查实,游客将可以获得总团价20%的违约金赔付。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的旅游示范文本合同明年初将出台,其中对旅游购物环节做了进一步规范。 记者从省城旅行社了解到,部分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文本均由省旅游局统一发放,其中明确规定了一天进购物店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游客跟我们签订合同时,都能了解到这样的规定。”但对于部分旅游团,这点仍然无法“透明”。 “不进购物店的线路很少,如果线路报价低则利润小,带游客进购物店也是无奈之举。”省城一家旅行社的部门负责人如是称。目前在省城旅游市场上,是否进购物店会导致不小差距的线路报价。以港澳游为例,记者从省城一家旅行社获悉,如果约定不进购物店,那么线路报价约为3000元;而如果进两个购物店,线路报价则只要2000元左右。对于将使用新的示范文本合同,旅行社方面人士称,此举对购物环节进行规范,有可能使得部分线路报价上升。 |
| 关键词:导游 |
| >> 新闻脸谱 (投下你对这则新闻的感觉) |
直接看结果 返回投票 |
 |
>> 关于 导游 |
资讯
博客
论坛
|
|
 |
| >> 发表与《新文本合同可能抬高报价,导游强迫购物将付违约金》有关的评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