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游有讲究,团队游须有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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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网 2008-7-24 点击: 119 字体: 小 中 大 共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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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蔡女士一行四人欲从天河国际机场直飞澳门旅游,但因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只办有团队旅游(l)签注,不符合个人游的通关要求,导致行程受阻。 而7月18日下午,一个持团体旅游签注(l)的赴港旅游团10余名游客,因领队突然生病而没有 随团,不符合出境旅游规定被阻止出境。近期仅类似事件就发生了3起。 据武汉边检站介绍,暑假期间,带着孩子赴港澳旅游的市民大幅增加,仅7月1日以来前往香港旅游的就突破了3000多人,但因通关手续不符而导致行程受阻的情况却时有发生,影响了出游的心情。为方便市民出行,武汉边防检查站特就港澳游相关问题提请市民注意: 签注种类与出行形式 目前,武汉市民赴港澳旅游可根据自己需求选择办理团队旅游(l)签注或者个人旅游(g)签注。前者是通过组团旅行社办理,旅客出入武汉口岸时均须按照旅行社的安排在导游的带领下整团出入,导游须出示领队证和组团旅行社出具的《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团队名单表》;而后者用于个人赴港澳“自由行”,通关时无须随团。 签注内所标明“前往地”与旅游目的地对应 武汉市民如需前往香港和澳门,须同时办理“前往地”为香港和澳门的往来港澳签注。如仅持有澳门签注或者香港签注,则只能前往相应目的地旅游。其中,仅持澳门签注的旅客,可以从内地乘飞机过境香港前往澳门(直接在香港国际机场乘船前往澳门,但不能办理香港出入境手续);今年9月1日前,仅持香港签注的旅客,可以在赴港后经澳门返回内地,但不能经澳门赴港。 内地居民赴澳门有新规 从今年8月1日起,内地居民首次持护照过境澳门的逗留期限由14天缩短为7天;对持护照过境澳门未前往外国的人员,再次持护照入境澳门允许逗留2天,第三次将被拒绝入境。从2008年9月1日起,对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赴香港签注而无澳门签注的内地居民,不再允许由香港进入澳门。 武汉边检站称,市民如对港澳游手续存有疑问,请致电武汉边防检查站咨询热线:027-85819060。 详情请看:http://www.cnhan.com/gb/content/2008-07/23/content_909758.htm |
| 关键词:导游 港澳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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